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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军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09-09 作者: 管理员 点击: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8月24日,湖南省龙山县皇仓中学发生了一起军训教官与师生冲突的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当前正是高校和高中学校开学期间,多数学校将组织学生军训,为防止此类情况发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军训工作方案,加强与帮训部队的联系、协调与管理,确保学生军训工作安全、有序、健康地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学生军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普通高校、高中学生在校期间接受军事训练是根据《国防教育法》中有关规定作出的安排,对于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增强受训人员的国防意识,提高受训人员个人的身体素质都有重要意义。各级教育部门和参训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学生军训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学校在军训之前要成立学生军训工作组织机构,并由一名学校领导分工负责,要认真研究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提出解决的办法。军训期间,学校领导、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和指导教师等要切实履行职责,掌握军训过程和动态,加强与军训教官的协调,及时解决军训引起的矛盾和问题。凡开展学生军训的学校都应建立和完善各项学生军训工作制度,如《学生军训守则》、《军训例会制度》、《军训安全制度》、《学生军训管理制度》等。

各地各校要对学生军训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排查,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完善制度、采取措施。对领导不力、制度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对因措施不力而发生安全事件及发生安全事故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学生军训工作管理

学校要科学制定训练计划,合理安排训练时间。针对高温、暴雨和场地器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调整军训活动计划,如遇到恶劣自然灾害天气等不可抗力发生且极易对学生安全造成危险时,不得组织军训,确保安全。军训开始前,受训学校要对参训学生进行必要的体检,对不适宜参加军训的,应根据实际只安排军事理论学习和观摩军训活动。同时,各校要进行训前教育动员,教育师生要团结友爱、遵守纪律、尊重教官、文明礼貌。军训既要保证质量,又要针对学生的身体、心理特点和环境、气候等因素,科学组织,循序渐进,控制训练难度和进度,不得随意增加训练内容,不得随意加大训练难度。要切实加强军训期间饮食卫生、医疗保障工作,严防中暑、食物中毒。受训学校要积极做好帮训官兵的生活保障,保证军训任务的完成。

三、进一步加强军地协调联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主动加强与承训部队及当地军事机关沟通,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学生军训任务。学校与帮训部队要共同把好帮训教官的选择关,配合部队选派思想作风好、能力素质强的优秀官兵担负学生军训任务。军训前要配合部队做好帮训官兵的教育和培训。在军训过程中发现帮训教官有不符合要求或者违反纪律、规定的,要及时报告帮训部队,并协助做好教官调整工作。各校要对在任帮训教官进行一次全面了解,对于不符合帮训要求、帮训工作不称职的要及时向其所在部队报告并要求中止其帮训任务。对参训学生中出现的思想问题也要及时做好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引起群体性的事件。

四、进一步加强学生军训信息报告工作

学校在军训中发生的安全、管理问题,要按规定及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军事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事故处理完毕,要将处理结果及改进措施,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