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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7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11-22 作者: 点击:

转发《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7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进一步加快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根据《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和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举办2017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7年7月~8月期间,共10天。具体时间另发补充通知。
  (二)培训地点: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
  二、培训内容
  根据《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大纲》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讲授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规范、基本知识、组织管理、体育健身指导等。
  三、培训对象及条件
  符合《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申报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条件的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申报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获得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后累计(以工作注册为准)开展志愿服务4年以上(截至2017年12月31日),现仍从事指导工作。
  (二)可选条件(必须符合2条及以上):
  1.较系统地掌握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突出的组织能力,能够承担较大规模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工作,参与所在地区或体育协会或工作单位群众体育活动或竞赛的组织工作至少2次。
  2.开展的志愿服务产生很好的效果和影响,获得过县级以上或市级以上行业系统群众体育先进个人称号。
  3.较系统地掌握体育健身和竞赛的理论与方法,在一项体育健身技能传授和指导中具有较高的水平或对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健身项目具有特殊造诣,或撰写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调查报告、经验总结材料。
  4.在正式世界比赛(包括奥运会等综合运动会、各单项世界锦标赛)中获得前12名;在正式亚洲比赛和全国比赛中获得前6名,能够热心从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德才兼备,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并经履行正式申报手续的运动员、教练员。
  5.曾被授予全国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或全国群众喜爱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的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申请晋升等级称号时,可以适当放宽连续开展志愿服务年限的要求;贡献特别突出的可以破格或越级晋升。
  四、培训方式
  学员以全脱产的形式集中培训,经考核合格后,获得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合格证书。
  五、培训内容和授课教师
  培训使用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大纲(2011年版)》和2012年版《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教材》(国家级),由浙江工业大学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教授和省内外知名专家授课。
  六、考核与结业
  (一)采用考查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查形式有:作业、专题报告等;考试采用闭卷考试。其中考查占40%,考试占60%。总成绩评定和考查、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二)考核成绩合格,且缺课不超过培训时间的10%,发给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评级和晋级的证明。
  七、培训报名
  (一)请各市按照申报计划名额(见附件1)做好资格审核与报名工作。
  (二)申报材料和报名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
  (1)2017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人员登记表(附件2,配电子版);
  (2)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附件3,配电子版);
  (3)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4)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内容、时间、地点,获得荣誉称号和理论水平(一篇代表性论文或调查报告、经验总结材料等)等符合以上可选条件情况的材料和证明,并装订成册;
  (5)高等体育专业学历、体育教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优秀运动员资质证书复印件(特许条件人员提交);
  (6)1寸和2寸免冠照片各2张,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所在的省、市。
  以上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各类证明材料能证明申报人资质即可,尽量精简。报名材料将提交至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接受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者,不予上报体育总局资格审核。根据体育总局社体中心资格审核反馈结果,对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条件参加培训的人员以及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另发补充通知。
  2.报名时间
  请各市将报名参加2017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人员的相关信息,按以下要求将材料纸质稿于2016年12月15日前上报至省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刘征宇,电话:0571—85062007。同时,将2017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人员登记表(附件2)、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附件3)材料电子版以地市为单位集中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至浙江工业大学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邮箱:gjstpx@zjut.edu.cn。
  八、培训费用和食宿安排
  1.学员统一食宿,自备洗漱用具;
  2.必须自备运动服装;
  3.凡符合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申报资格并能通过本期培训结业考核的学员,学费、食宿费、资料费按照有关规定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学员往返路费由当地体育局负责。
  附件: 1.2017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申报计划表
  2.2017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人员登记表
  3.2017年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
  

 
  
  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


   
  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印发
  

附件详见:http://www.zjsports.gov.cn/xxgk/zfxxgkml/gggs/qtywgg/2016/11/22/55710.htm